>自然,像王子符这样考虑,还是出于当个清官的动机,有心捞钱当贪官的话,那就正好 一块儿通同弊合。吕居仁著《官箴》,有段警告:“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 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 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这就是说,吏人以利诱官,官吏同流合污后,常常是吏员所得要 比官员多得多,但事情发作的话,最倒霉的还是做官的。
话虽这么说,毕竟既当官而又不贪利者,能有几个?《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收有一篇 上司怒斥知县的警令,大呼:“全是吏人世界,知县所知何事?”这便是贪官或庸官坐衙的 必然后果。试以收进这部书内的南宋干员蔡杭(时任江东提刑)的一系列判词 为例,便可知州 县衙门“全是吏人世界”之不虚。如《违法害民》云:“当职(蔡杭自称,后同) 未巡历之前,已闻弋阳有孙、余二吏之横,民不堪之。及至安仁,则弋阳百姓争来哀诉 。孙 回首占县权,自号‘立地知县’,弟孙万八横行市井,人呼八王,其他可知。”又如《铅山 赃 吏》云:“当职未入境,已闻铅山县有配吏程、徐、张、周四人,为百姓之害,及入境,则 百姓交讼之。”又如《冒役》云:“当职入境阅词,诉配吏者以千计,则一路之为民害者可 知也。”要之,老蔡在管下诸县转了一圈,收到的状纸全是老百姓控告猾吏的。猾吏威风到 什么程度?仅以弋阳县孙回、余信二吏为例:其平素作为是,“捉人殴打,辄用纸裹木棒, 名曰纸馄饨。收拾配吏、破落乡司,分布爪牙,竞为苛虐,私押人入狱,讯腿荆至一二百 ”;其日常收入是,“既有无名钱,又有自寄钱,又有比呈展限钱,又有保正每月常例钱, 敲锤骨髓,怨声彻天”。当蔡杭传讯证人调查他们的罪行时,“乃敢率弓手正等二十余人, 以 迎神为名,擒捉词人”;当蔡杭查证确凿下令逮捕他们时,又“拒而不出,方且酣饮娼楼, 扬扬自得”。这两个小吏日剥月削的民脂民膏共有多少,“据狱中供招,虽未及万分之一, 然孙回计一万一千七百余贯,余信计一万八百余贯”。那么这个“未及万分之一”的数额又 是什么概念呢?据史料记载,熙宁三年(1070),即北宋始行吏禄制度的头一年 ,整个中央政 府所属各部门之吏禄支出,总数也只有三千八百三十四贯(《梦溪笔谈》卷12) 。再回想一下 前文某县尉自叹每月俸钱不过五贯五百九十钱的感慨,不难想见吕居仁何以要向当州县官的 发出警告,也不难想见为什么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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