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麽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於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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