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肥的,带着白花花的膘,可在酸菜的熬煮下早就彻底不腻了,留下的只有肉的香与嚼劲。可以就这样白口吃,也可以蘸酱,程冬至最喜欢蘸蒜泥酱了,那感觉特别过瘾。
除了这个主菜,其他菜也毫不逊色:溜腰花,爆炒肥肠,溜心肝,熬血旺血肠,卤耳朵尾巴肚,炖排骨,红烧土豆猪头肉……
一共开了五桌,每一桌上的菜都是一样的,只是有的酒瓶子多有的酒瓶子少罢了。
叶淮海喝酒比吃菜多,他看了一会儿程冬至的饿痨相,笑:“你是多久没吃过肉了,这么急,和狼似的!”
“肉这玩意,吃再多我都馋!别说这个做的这么好吃了!”程冬至有点口齿不清。
平常一个星期吃一次肉,虽不算多,也不算太少了。大部分时候就是煮肉汤,争取“肉”尽其用,骨髓都舍不得浪费,很少能吃到这种浓油赤酱鲜香美味的。
阿则把程冬至面前吃得堆起来的骨头给收拾了,让她能吃得更舒服一点。
叶淮海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没说什么,表情却是很不高兴的。
他不知道程冬至去找阿则那件事,还以为是阿则主动联络上了她,来的这里。
当初他消失了一声不吭,考虑到那个时候他们家的情况复杂,他也就不说什么了;现在回来了,却连个招呼都不和他打,仿佛陌生人一样,这让他有些恼火。
恼火归恼火,他却也能理解阿则这么做的原因。
可正是因为明白背后的原因,他更加恼火了,主要是恼火自个儿。
在外面闹得再热腾腾的有啥意思?最好的朋友回来了都不能和自己打招呼,这叫什么道理!
大家敞开了肚皮吃喝,盆里碟子里还是没尽,剩着老些。大美和二丽拿一些芦苇编的簸箕分类把干净没动过的剩菜装了,到时候热热当做第二顿。动过的也不丢,再温一些酒来慢慢地下酒吃,现在是肠子里少油的时候,总能吃干净的。
晚上,大家一边听收音机一边打牌搓麻将,玩来钱的,一个个打得红光满面脖子也粗了。叶淮海弄了许多鞭炮小烟花啥的,程冬至和他在院子里头放。阿则没出来,而是留在屋里看他们打牌。
程冬至好多年没玩这些小玩意儿了,十分感兴趣,和叶淮海赛着比看谁把“花猴儿”丢得更高,更好看。
看着她这兴致勃勃的样子,叶淮海忽然想通了一件事,他觉得自己明白为什么阿则会选择来她这里了。
有时候,再多的言语也比不上一个人给别人的感觉。小丁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诚恳,踏实,做的永远要比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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