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还留在这里陪着赵来一家。
赵来是个精瘦汉子,手臂与腿部肌肉是常年干体力活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营养不良,也勉强算得上强壮。
而他背上的三道血痕犹如横亘在荒原上的裂谷,里头碎肉糜烂可见白骨,淡淡的血珠和汗液交替滴下,酸臭和腥腐隐隐闷在空气中,十分骇人。
这一定是要清创的,否则会细菌感染,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死亡率很高。
沈芜看向宋下童,宋下童注意到她的目光,往她身边走过来。
知她在村里叫傻姑后,宋下童就变得寡廉鲜耻起来,说话也不再恭谨:“怎么,怕了?”
沈芜从前长得娇小,也常有轻浮的人说这种话挑衅她,如今她是傻姑,更是早听惯了,只闲闲看他两眼,指着赵来的后背说道:“要不要处理一下,天气热,会烂掉。”
宋下童这才认真看向那三道血痕,直皱眉,似是也没见过这么惨烈的伤口。
“要的吧,但我不会。”他又责怪地看向沈芜,“你怎么不早说?”
在赵二郎走之前说,还能让他在丰益堂请个大夫来。
“你……”沈芜刚才就在怀疑,将声音压至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并不是恼怒,而是十分笃定地说道,“不是药堂的伙计吧。”
哪个药堂的伙计没有一点医学或者药材方面的知识啊?而他却不知道那副凉茶中什么药材能消肿去热。
宋下童微愕,尴尬地笑着,左脸颊上竟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上去可爱不少。
“你看出来了。”他也不再隐瞒,坦诚道,“其实我才是宋楼兰。”
他中规中矩地跟她行礼道歉:“并不是有意隐瞒,就是好奇。”
沈芜不似他想象的那般倨傲,依旧淡然:“好奇什么?”她其实也不太相信他就是宋楼兰,或者说她不相信他真的是丰益堂的掌柜,不过他不打算说,她就不再追问,免得问出麻烦来。
“好奇你是商业天才……”宋楼兰本想戏谑她,但她不倨傲,再戏谑她使他像个小丑,声音也柔软下来,“还是初生牛犊的白痴。”
沈芜微微点头:“这样看来,你好像更像白痴。”
宋楼兰被噎并未发作,又露出左脸那个酒窝说道:“你卖花的方式跟我收货一样,我倒没想过散户也会这样挑拣卖家,所以很好奇,是怎样的人有这样的勇气。”
散户一般不会挑卖家,因为货少,还因为他们不了解卖家。
沈芜瞪了他一眼:“失望了吗?”
显然丰益堂有垄断药材市场的趋势,他若真是掌柜便掌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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