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就很有觉悟,很知道自己比身边人另类,哦不,她这叫特立独行。小学课堂上写作文,别人都写长大后想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宇航员,只有秦禾打小就务实,写自己想当棺材铺老板,并且不负所望的实现了目标,说到做到。估计那些个好高骛远且痴心妄想的小天真们,没几个圆了曾经的痴人说梦。
秦禾问:“你家里有蜡烛吗?”
“干什么?”
“破木匠钉下的厌胜术,我需要几根白蜡烛,一小碗鸡血混朱砂。”
原桥默默走进房间,到一个表面焦黑的木柜前,躬身去拉最底层的抽屉。抽屉似乎卡住了,一用力直接将手柄拽了下来,原桥扣住缝隙狠拽了几次才拽开,在一堆零碎中翻出几节长短不齐的白蜡烛,大概四五根,表面有些发黑,他全部挑拣出来,问秦禾:“这行吗?”
秦禾点头,伸手接过来:“行,再弄一小碗公鸡血,我包里有朱砂,但是放在车里的。”
唐起道:“我去取。”
“下雨呢,有伞吗?”
原桥去找,但唯一的两把雨伞被大火烧坏了,只剩一堆伞骨架,好在衣柜背后的夹缝角落里还有一顶完好无损的斗笠。
唐起拎着这只斗笠左右观看,边沿某一处的竹篾条支棱出来,有些硌手,他犹豫几番才往自己脑袋顶上扣。
秦禾一打眼,竟也不觉得戴斗笠的唐起违和,甚至还有点个性。毕竟唐起的样貌实在出挑,乍一看无比惊艳,甚至越看越养眼,完全不会让人出现审美疲劳,至少秦禾看了他这么长时间,依旧百看不厌。哪怕戴个斗笠,也压不住他风度翩翩,所以秦禾真心觉得自己撞了大运,白捡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大美男。
大美男迈过门槛走进雨中,秦禾则跟原桥到院角的窝棚里挑了最抖擞的那只大公鸡,羽毛蓬松发亮。她捏着那对翅膀,用一条细麻绳把两条鸡腿绑了,扔在屋檐下,又进厨房从碗柜里翻出一只缺口的小碗。
原桥默默观察秦禾,怎么看她也不像是干这行的人,可这不是闹着玩儿,他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听信这女人的话:“你真的会?”
“绝对不会忽悠你。”秦禾说,“只要你不是自己想不开,以后就能知道有没有用,况且我也不收你的钱。”
原桥垂着头:“我也没钱给你。”
这些日子为了给孩子治病,早已经负债累累,他甚至连一分钱都掏不出来。
秦禾看向他,心里头不落忍,怎么有这么惨的人呐。
兴许都是被这座房子给害的。
没一会儿,唐起拎着她的黑色背包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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