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为未来“太一天工”,乃至航天局的短期工作,定下了一个方针。
首先就是关于火箭回收技术。
这项技术按照约定,是“太一天工”和“国家航天局”共同所有,有了这个利器,商发领域的优势会非常明显。
但“太一天工”,或者说周瑞本人,对帮别人发卫星,并不是很感兴趣。
而老大哥国家航天局,则担忧小兄弟没进项,饿死了。
虽说周总有钱,但光亏损,也不好看,以后其他民营企业,哪个还敢进入这行?
于是两方约定,商发报价之内,会有一部分费用属于“火箭回收”的技术成本,这部分钱,购买发射服务的公司支付,之后“太一天工”和“航天局”再对半分。
举个例子,原本商发报价,比如两亿人民币,有了火箭回收技术后,可以只报1.6亿,这还不是底价,只要保证有市场优势就行,又不是挥泪大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