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给你买的beaujewels耳夹,好看不?知道你喜欢这些老古董,北京刚好有一家vintage古董店,就买了几样,这是我给自己买的胸针,明天院里开大会我就戴上!让那几个老秃驴也见识一下咱们中年女人的魅力!”
赵小柔静静地笑着看冯欢欢拆东西,那小嘴叭叭的说个不停,冯欢欢初中那会儿就是班里最活跃的,人长得漂亮学习又好,追她的男生乌央乌央的,但说实话那个时候她们关系很一般,只短暂地坐过同桌,要不是赵小柔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差点流产,不得不离开甘孜回老家,她们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交集。
她也没想到冯欢欢只在医院走廊里瞥了她一眼就认出她来了,更想不到她会那么强硬地要求由她亲自给赵小柔开刀,毕竟浑身光环的女孩子和丑小鸭一样的女孩子是两个世界的人。
“唉我说你还是戴眼镜好看哦!这是真话!短头发也好看,你啊,都二十年了,真是一点儿没变。”
冯欢欢用牙签戳一块西瓜瓤塞进嘴里,像大爷似的躺在沙发上,借着落日余晖端详赵小柔的脸,金灿灿的夕阳洒在赵小柔的脸上,她三十六岁了,她们都三十六岁了,三十六岁的女人不可能真的一点岁月痕迹都没有,经年累月的色素沉着让她眼下布满斑点,还有浓重的黑眼圈,胶原蛋白的流失让她的眼窝更深邃,眼神也更疲惫,圆圆的脸蛋凹陷下去,再不复青春风采。
可有些东西在她身上从未变过,那就是纯真和善良。
这年头纯真善良意味着傻,意味着吃亏,所以大家拼了命的磨掉这些原本最珍贵的品质,二十年了,她冯欢欢,还有班里那些同学,大家都变成了自己曾经最鄙视的样子:在现实面前下跪,像妓女一样媚笑着逢迎这个残酷的社会,到了婚育年龄又基于物质考量和一个不那么爱的人凑合着过日子,再鸡飞狗跳地养一个和自己一样平庸的孩子,回头看的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这辈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呢?
他们终于不再纯真善良,也终于弄丢了自己。
她帮赵小柔对她没什么好处,这对于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言是前所未有的“多此一举”,但她知道她帮的不是赵小柔,她帮的是当初热血沸腾地宣誓“敬佑生命,甘于奉献”的自己,这是她从医的初衷,可她都快忘了。
“哪里没变嘛,都成老菜皮了哈哈哈,我倒是想戴眼镜啊,可小宝老是喜欢拽我的眼镜腿,都摔坏了好几副眼镜了,配眼镜也怪贵的……你说我这人,学习不咋样,眼睛倒是看坏了,不像你,读完博士眼睛都是好好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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