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大学生的朋友过得反而看上去比他精彩多了。
叶睿达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参加了一个计算机算法设计大赛,拿到了第一名。
被他战胜的人里面,甚至有很多本校的在读研究生,这让他在学校计算机圈出尽了风头。
哪怕一些大三大四的学长学姐,在看到叶睿达的时候,也会佩服地喊上一声“大佬”。
另外,唐悄凝和陈飞扬两人也没闲着。
大一下学期,这两人一个投资,一个出想法和管理,弄了一个干洗店的项目。
只可惜又是风风火火地弄了一阵子,最后赔了一大笔钱,偃旗息鼓了。
有钱就是好,可以疯狂地试错。
有的人是错的次数多了,慢慢找到诀窍了,或许就能成功了,但李旭觉得至少陈飞扬不是这块料。
会做生意的人,绝对不是某一天想要开始做生意了,才开始展露他做生意的才华。
早在他很小的时候,这部分的才能就会从各个方面展示出端倪了。
当然也不排除开窍开得晚,但李旭觉得陈飞扬想要开窍,恐怕得再来一次重生才行。
而安朵朵在大一的时候同样没有闲着,她和学校游泳队的一起参加了大运会。
相比于高中时所向披靡,参加什么比赛都能捧着金牌回来不同,在这种层次的比赛里,她就算想要拿到奖牌,也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
但尽管如此,一整个大一,安朵朵除了大运会上只拿到一块铜牌,其他的几次比赛都拿到了银牌,已经是很了不得的比赛成绩了。
每个人的大一生活过得都很有意义,时间一晃,一个夏天就过去了,夏晓禾终于也迎来了高考。
……
九月,刚刚下过了一场秋雨,天气晴朗,校园里充满着水汽。
随意的一阵风吹过,让人感到凉爽。
沈墨白站在路口,正在等李旭过来。
他看了看时间,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李旭向来不会迟到,说是九点钟,他就一定会在八点五十五之前抵达这里。
这是跟李旭接触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沈墨白摸出来的规律。
李旭习惯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五分钟抵达,而沈墨白为了比李旭更早一点到,便要习惯提前十分钟。
因为提前到的那个人会显得更加尊重对方,而李旭应当得到这份尊重。
不多时,李旭果然出现在了路口。
他今天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运动裤和运动鞋,简简单单,却给人舒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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