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发,夜深了陈宣也没能走出京城三十里地,只能说京城太大了,而且送小公主回去耽误了不少时间。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晚上不方便马儿赶路,陈宣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将就一晚。
京城周围几十里都光秃秃的,他连拾柴生火都难,倒也不至于没苦硬吃,直接跑了一趟京城,买来酒菜被褥柴火,还有喂马儿的草料。
“吃吧吃吧,接下来的几千里路还得你驮我回去呢”,给马儿喂豆子和水的陈宣顺便模了摸它脖子上的鬓毛。
这匹高夫人送的马儿着实是良驹,日行千里都不在话下,但真那样做的话估计得把它累死,一天不紧不慢跑个四五百里倒是轻轻松松。
好马当然吃的也不差,比很多平民百姓都吃得好,这段时间小明居的人把它照顾得不错,油光水滑的,一身腱子肉,一看就是匹好马骏马。
“这马就跟车一样,需要保养啊,平时还得牵出去跑跑防止长膘,好麻烦,回去还给高家?亦或者丢给小丫鬟打理?”
一个人就挺无聊,脑袋里面想些乱七八糟的,陈宣看路看马腿,这时代已经有给马儿‘穿鞋’的意识了,通常都是皮革包裹之类的,出门赶远路一天就得换‘几双’,寻常人家买得起马都给它穿不起鞋,军队里面貌似会给马儿穿金属‘鞋子’。
马蹄铁还没规范弄出来啊,抽空给马儿整一个,不过这玩意对这时代意义非凡啊,暂时打消吧,找机会给小高显摆一下,他那聪明头脑操作好了不得直接起飞。
本身而言,陈宣是无所谓的,但这种事情却不想便宜别人,肥水不流外人田。
马儿通人性的蹭了蹭他的手掌低头吃东西,陈宣拍了拍它就回火堆边席地而坐吃买来的酒菜,荒郊野外孤身一人,倒是没什么好怕的,无聊也谈不上,清风明月为伴,偶尔体验一下倒是不错,经常这样陈宣想想都觉得会无聊死。
话说他这赶路的方式着实令人无语,按理说要回家吧,认真起来一顿饭的功夫都要不了就到了,甚至还可以扛着马儿回去,可他就是喜欢正常赶路,急个毛线,可你说他没苦硬吃吧,又挺享受的,酒菜被褥不缺,专门跑一趟去买来,反正就是兴致一起想一出是一出,自己开心就好。
吃饱喝足,他钻进地铺被窝看了会儿明月睡觉,谁谁谁自己不在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呢,啧,自己不在他们还不是要正常过生活。
这一晚上陈宣睡得不是太好,距离官道不远,太吵了,大晚上还有人赶路,且不少,倒是没有人来找他麻烦,没乐子主动找上他。
隔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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