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依然是由政府选派的官员出任,少部分地方实行了民主选举,但仅限于试点性质。
县,府,总督和王国政府这些较高的层级,民主选举的试点尚未展开,主要的民主选举还是县议会,府议会这一层级。
乡镇可以推荐代表,参与选举县议员,组成监督政府的县议会,这些步骤这两年才开始推行,仅限于通州总督府辖下的几个府,具备很浓的试点性质。
在议会民主选举中
暴露出一些制度不全的问题,拉帮结派的情况,还有贿选,暗箱操作,欺上瞒下,结党营私等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立法等举措,将其消灭在萌芽中,维护整个民主选举制度的健康。
基于此,出台一部《楚国选举法》,使得司法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可行,违法必纠,犯法必惩,走上用法律规范民主选举行为的正确轨道上。
楚王郑国辉一点都不着急,他现在身子棒的很,楚王宝座上再干个三四十年没问题。
用个五六年时间,通过民主选举试点检验成色,暴露出更多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立法,再逐步的推广开来。
议会制度是对政府行为的有效制约,单凭现在的独立检察官,审计公署,警政公署以及官员问责制度还不够,县、府二级的议会就是典型的民间监督力量。
至于总督府这一级,这相当于省,州,目前推行民主选举议会制度尚嫌过早,还是以聘任为主。
这包括王国议会,目前都是如此。
聘任的是一些社会贤达,有名望的学者,富有的慈善家,地主和种植园主代表,工厂企业主代表,民间团体代表,退休官员,资本家代表和享有清誉的贵族等社会精英群体,由王国政府和总督府出面聘任。
虽然缺乏了基层平民代表和工人代表,难免有受到官府掌控之嫌,但还是起到了不错的监督和立法作用。
在这方面
楚王郑国辉非常谨慎,民主选举制度的推行走上一小步,得左顾右盼的看上大半天,确定无碍后,才会继续前行。
在楚国试点的县、府二级议会中,充斥了大量的地主和庄园主,还有一些工厂主以及手工业主,加上少量有着从军经历的地方贵族,主体色彩偏封建保守,是楚国殖民开拓以来的既得利益者。
这些都是死硬的保皇党,楚王郑国辉觉得非常好,需要更多的时间沉淀,影响周边更多的人。
既然能过上好日子,那就没人想改变。
楚国本土和周边离岛也有一些混的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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