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全都紧闭房门和窗户,惶惶地等待自己未知的命运。
负责带队的孟胜新命人将小城的市政官带到面前,然后故作凶狠的模样,向他宣布了缴纳赎金的事项。
粗粗估算,小城居民近八百人,以每个人需缴纳五十比索或者等值的金银来换取他们的生命安全,总计要征收四万比索。
这个时期,在欧洲,不论是国家之间的征战行为,还是海盗登陆上岸的劫掠活动,都有“赎城费”、“人头赎金”的这种传统的保留项目,即占领敌国城镇,或者海盗袭掠沿海港口,会向对方要求缴纳一笔庞大的赎金,以换取城镇或者百姓的安全。
当然,“破浪号”水手们也可以自己动手搜刮,但考虑到己方人数太少,要是挨家挨户地破门入户的抢掠,万一激起小城居民的反抗,多半会造成人员损伤,到时候怕是不好收场。
既如此,那就充分尊重欧洲人的传统习惯,直接让小城缴纳一笔高昂的赎城费,这可比自己动手要来的轻松多了。
曼塔市政官多罗特奥·阿朗戈是一名土生白人,依靠父祖的余荫,以及自己多年的经营,才于五年前购买到了这个职位。
没错,在西属美洲殖民领地,除了必须是由王室任命的总督、郡守(印第安人居多的地区)、市长(欧洲移民较多的市镇)、督办(一般位于边疆地区)等少数官员外,大部分殖民政府职位是可以买卖的。
这个时期,西班牙殖民地的官僚行政体系,已是贪污腐败到了极点。殖民地的一切法令、法律、制度和规定,都是从西班牙殖民统治者的利益出发制定的,目的就是保证西班牙王室的绝对统治和对殖民领地的无止境搜刮。
而政府职位被视为提高社会地位和发财致富的门径,各个地区的大小官职都可以出卖,那么大小官员自然也都贪污成风。一位曾经视察殖民领地的书记官曾私下里向友人哀叹:所有官员把自己在殖民地的居留任职时期,看做他们一生中永远不会再有的幸福时代。在这期间,假如他们不置下一笔庞大的财产,就会成为大家的笑柄。
敷衍塞责和拖延公事是殖民政府司空见惯的现象,诉讼案件以双方出钱多少作为判决的标准。
有些诉讼案件竟拖延到几十年或几代都不能结案。
无数的税务官们不但因收贿而容许商人竞相走私,自己也同样在从事走私活动。
甚至,就连国王亲自任命的总督本人也不以受贿为耻,反以贪婪为荣。
西班牙王室为了缓和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情绪,也为了欺骗当地人民以及宣扬王室的所谓“公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