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我被顾永源、陈珂还有冯毅拉到了本市的一家高级时装定制店。一到店门口,我转身就走。
陈珂连忙拉着我问我怎么回事,我黑着脸说:“你们还真能挑地方,这个地方是曲歌第一次带我来的地方。”
当时,陈珂和顾永源的脸都瞬间挂了起来。
“我去,都是我的错。走,我带你们去另一家!”说完,顾永源甩甩头,当即带着我们开着他的小q离开。
我本来不想如此大费周章的,但是架不住顾永源和陈珂一个劲地在我面前劝说。言论无非是那些看着是为我打气、实则是强装坚强的调调。
“你必须漂漂亮亮地去,让曲歌那混蛋后悔去吧!”这是陈珂说的。
顾永源就没有这么客气了,顾永源说:“砸场子当然要有一身好装备,我倒想看看他娶的女人究竟是什么货色!”
相比于陈珂和顾永源的过激,冯毅对这件事倒是没有太激动,他心态平和地说:“胜男,如果你能放下,就别走一遭了,自己遭罪不说,人家也不会因为你而改变,你们说呢!”
“放p!就算一切不会改变,也得去闹一闹!我现在就想看到曲歌脸绿的样子!”陈珂当即对冯毅说道,冯毅于是连忙改口,紧张地说:“对!对!陈珂说的都对!”
这一路上,虽然大家的情绪是悲愤的,但是因为几个人的莫名团结,倒是显得有些诙谐。
顾永源又把我们带到了另外一家时装店,前前后后试了七八套衣服,最后顾永源用他的审美眼光帮我挑了一套。果不其然,又是橙色的。不过,三个人一致觉得这个颜色够醒目够靓丽,于是,就是它了!
买完战袍回来后的我,依然一个人闷闷地把自己关在房里。自从知道他要订婚后,我的情绪down到了谷底。
痛到极致的时候,蒙上被子大哭一场,然后拿起笔在纸上涂涂画画,涂完之后扔进纸篓。再翻看从前为他所写的那些日记,此刻看着也觉得讽刺。当爱情回不去的时候,一切都变得面目可憎。
我突然看到了他从前在我这里留下的一个打火机,小小的zippo,看上去还很新。
于是,我做了一件连自己都觉得疯狂的事情。我把日记本上所有关于他的心事都撕了下来,用打火机点燃,然后扔进了不锈钢的盆里。一股浓浓的烟味弥漫开来,带着一种纸张燃烧后特有的香味。我,为我行将就木的爱情举行了一场葬礼。
一张,接一张,焚着焚着,自己的心却一点点地变得平静起来。火苗熊熊燃烧着,一页又一页的心事就这样随着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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