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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书屋 > 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 第4章

第4章

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天佑也知道她妈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做啥就得吃啥,不准挑剔,也不准说不好吃,不然她一个心情不好,要么几个月不做红薯稀饭,要么天天顿顿做,吃得你吐。

他默默刨了一口稀饭,吃到一块香甜软糯的红薯,这是她妈自己改良种植在地里的黄心红薯,跟村里种得白心红薯不一样,她妈种得红薯又甜又香,村里种的红薯吃着没啥甜味,还哽喉咙,吃一口得锤胸口三下,噎死个人,也不知道他妈种得是什么品种的红薯。

刚才还嚷嚷着不吃稀饭的天佑,就着酸辣脆爽的萝卜皮,香辣脆嫩的炒竹笋片,一碗稀饭不知不觉下了肚。

03

杨秋瑾是生产大队的会计,每天的工作主要是审核、录入大队各种出入的账目,不用像其他社员一样下地干活,时间很自由。

在大队长吹响上工哨音,全队社员听见哨音,准备去大队部领农具下地干活时,李秀娥把天佑送去公社学校读书,杨秋瑾则用篮子装了几根漂过水的竹笋,另外又拿十来个鸡蛋,二两白糖装进油纸里包着,一并装进篮子里,篮子上用一个蓝布头盖着往娘家走。

杨秋瑾的娘家在隔壁新峰大队,从婆家走过去要不了半个小时。

她锁好院门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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