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它生出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忠诚。
他带着它走过大街小巷,把它放在公交车站档蓬下避雨,扛家具时就将它系在腰间——噢是了,后来他谎称自己已经满了十六岁,在一个不看身份证明的搬家公司里,找到了一个结日薪的工作。
跟青壮年搬运工一起,柴司扛沙发,抬桌子,搬电视……整日满头大汗,一言不发。没什么好说的,再说,他也害怕自己张口说话多了,会被人看出年龄上的破绽。
每一天都相差无几:领了低得可怜的薪水,买几个三明治,坐在公园里吃掉,看着夕阳慢慢沉下森森树顶。
市中心公园里有公共水龙头和厕所,有可以睡觉的长椅,就很够用了。
那段日子,他几乎感觉不到身体上的苦处。
精神浑浑噩噩,心神总漂浮在后背上方,只有生理本能在支持着行动;世界一天天往前走,他一直留在原地。
有一次经过教堂时,柴司停住脚步。
停了一会儿,他放弃那个念头,又继续往前走了。
第一,如果人死后真有天堂,那也不会是他去的地方,不会是他再次见到妈妈的地方。
第二,如果有安排了这一切的上帝,柴司一定要杀了他。
所以暂时来说,大概只能继续这样活下去。
他没有手表,没有手机,只能靠人间碎片得知日期与时间:报刊亭里的报纸,橱窗里的电视新闻,墙上的挂钟,谁掏出来看了一眼的手机,以及人们的只言片语。
后来柴司觉得,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似乎毫无必要——只要他第二天仍能去上工,仍能结一天日薪,日子走到什么地方,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必再看了。
十三岁的柴司,开始渐渐意识到了一辈子有多长。就连一天的长度,也叫他如梦初醒,无所适从。
有时他会催眠自己,自从妈妈死后,其实他一直在过这样的日子;凯家,猎人,私立学校……都是流浪汉的一场梦。
正是因为他开始回避日期与时间,所以他也不知道,凯叔找到他的那一天,到底是几月几号。
那个时候,他正跟工友一起,将一个又沉又大的木衣柜抬进卡车车厢里。就算长得比一般同龄人高大,对于他来说,这也是个艰难沉重的活——当一辆黑色汽车开进小路时,他肩膀上正火烧火燎地痛。
柴司抬起头时,凯罗南正好推开门,下了车。
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觉。
凯罗南看起来比几个月前,老了。
他仿佛被笼进一层灰白色的雾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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