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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莫兰道没有这么做。
不是因为她不想下杀手,否则刚才也不会朝他额头开枪了。大概是她很清楚,在人手不足以形成压倒之势的情况下,一旦接近有柴司在内的汽车,有危险的人就会变成她自己。
这就是遇见熟人的讨厌之处:对方很了解你的强项与弱势。
更何况,莫兰道是进也行,退也行——能杀掉柴司,就杀掉;杀不掉,拖住他,照样不影响另一边的人袭击凯叔。
“有一点私人原因,才不得不对你们动手。”
莫兰道这话说了,就跟没说一样。“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可能告诉你,这份活我是替谁干的。”
这场对话,已经持续了近一分钟;压着满腹焦虑说到现在,柴司才终于找到了一条能让他除掉莫兰道、继续赶往墓园的路途。
因为他从另一边座位下,发现了一只空空的黑色手提袋,似乎是水银的雇佣兵用来装武器的。
“没关系。”柴司低声一笑,“你不肯说,等我去了墓园,有的是人愿意开口。”
话音未落,他一把抓起那只空手提袋,从半开车门之间往外一甩——在袋子离手的那一瞬间,柴司已经坐起了身。
袋子刚一落地,半空中顿时炸开两声枪响;手提袋从马路上跳跃起来,被打得腾腾飞出去了几步。
……找到了。
柴司一脚踹上挡风玻璃,布满蛛网裂纹的玻璃窗禁不住他的力量,惊呼一般的哗然声中,顿时如碎银一样倾倒流泻下去——在一幕碎玻璃仍如雨丝一般半悬挂在空气里时,他已经朝莫兰道所在之处,连续射出了三颗子弹。
莫兰道以为他冒险下车的那一瞬间,是不可能同时关注两个地方的。
也正是在那一瞬间,柴司才能坐起身、紧盯前方,在她开枪时,抓住了林荫之间那小小的白光一闪。
他不知道自己击中了莫兰道没有,也没有浪费时间;子弹刚一出膛,柴司已纵身扑出车门,就地一滚,再跳起来时,人已跨过了半条马路,一头扎进了路旁树木之间。
柴司双手持枪,猫着腰,急步冲向坡上墓园的方向。
他的目标不是为了杀掉莫兰道——当然,如果有能杀掉她的机会,他也一定不会放过——此刻最重要的事,是立刻赶去凯叔身边,一点时间也不能浪费。
“抱歉啊,学长。”
这一句话响起时,柴司终于意识到了不妙,却已晚了。
当他今天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今天竟会在黑摩尔市里,连续被伪像限制住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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