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郗岑遗命而手握兵符的弱小女子,等到郗途一步步地抢过兵权,她便只能和从前一样,依旧做个满足于庭院深深的内宅女子,与从前沁芳阁中的那个花瓶并无区别。
但司马恒还是后悔了。
这世上向来是强者为尊,就连刻骨的仇恨,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会变得那样地渺小无力。
如果早知道高平郗氏会有这样卷土重来的一天,她根本就不会为了王贻之那个蠢货而与郗归结仇。
她后悔自己当日的选择,也埋怨谢瑾为了一己之私,害她陷入如今这般的境地。
但她更是明白,北府军已然到了吴兴,分田入籍之事势不可挡,而那群贪婪愚蠢的三吴世族,正在筹谋着利用她的身份,让她去做那个与郗归争执的出头鸟。
司马恒知道,自己绝不能那样做。
她已经得罪过郗归一次,如果说那一次还能视作是她为了皇兄而对郗氏所做的报复。
那么这一次,她再也没有借口再对郗归出手了。
更何况,北府军的将士是那样地骁勇,司马恒即便没有上过战场,也知道这些三吴世族的部曲根本无法与之一战。
面对一场必败的争夺,她又有什么理由,去为了别人披挂上阵呢?
司马恒微笑着下定了决心——她不仅不会帮着那群世族去反抗郗氏,相反,她还要做吴兴第一个向北府军递去投名状的人。
她早已在朱、张二族的抱怨之辞中,捕捉到了一个消息。
作为吴郡第一个投靠郗氏的世族子弟,顾信如今已然与温述一道,成为了当地数一数二的当权人物。
司马恒想:“我虽是女子,不能做官,可却也能凭着这顺水推舟的功劳,凭着我身为司马氏皇族却支持分田的大义,让郗氏以后再也没有办法向我复仇,让郗途即便在权势滔天之后,也不得不善待于我。”
司马恒打算得很好,不过,当她在官衙中看到宋和的那一瞬间,心里忽然升起了新的主意。
作为一个曾享受过天家无上富贵的公主,司马恒真正想要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富足的生活,她想要拥有地位权势,想要恢复从前在宫中颐指气使的生活。
为此,她必须拥有权力。
她想:“我必须嫁给一个有权有势的夫君,可真正有权势、有前途、有地位的人,是绝不会愿意娶我这样的三嫁之人的。”
“这个宋和倒是一个正正好的人选。”
“他有能力,有眼光,处在正确的阵营之中,可却没有足够与之匹配的身份背景,以至于从前的每一步,都走得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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