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手差人铺开一份详尽的地图,上面各种图标代表着战备部署和参战人数安排,他摸了一把自己的络腮胡,“从乌阗岭南侧分两支队伍出发,把厄蒙脱这个长牙的狼崽先灭了。”
程枭点点头,乌阗岭的南部地势较为低平,且靠近厄蒙脱部落,只要占据人数优势,打下来不成问题,服休单于此番北上,带来了足足两万八千骑兵,都是各族的精兵猛将,就是他一人带队,也完全足够了。
在他思考利弊之际,服休单于忽然话锋一转,冷冷地问逐旭讷:“你说,前后包抄,前路正面迎敌应当用多少人,后路截断又应当用多少人?”
在来的路上,他可是听说这小子把所用的一小支军队耗得不足千数,打法勇猛有余,策略不足,简直是把手底下的将士直接往敌人刀口上送。
“前,前面……”逐旭讷被吓了一跳,支支吾吾地蹦出几个字,但说到后面还是不敢继续,求助般看向程枭。
程枭目视前方,自从前些年偷偷给他提示,奈何这家伙跟缺心眼了似的,给他比个八就脱口而出带八万人,导致两人被服休单于发现后一并罚了五下军棍,后来这样帮逐旭讷逃过一劫的事情他就再不愿做了。
细数他多年羁旅生涯,挨过的军棍两只手都能数的过来,那次独占五下,若是让阿鸢知道,兴许能笑得直不起腰来,他想。
那边服休单于看着儿子憋红的脸色,恨铁不成钢地抬手,见逐旭讷立即捂住脑瓜,他的手在空中打了个弯,摸了几下自己愈发光亮的头顶。
他并不是天生谢顶的,而是戴青铜头盔太久了,把头顶的那片皮肤压得血肉模糊,渐渐的就不再长出头发了,后来扎那颜效仿古书上某一任大单于的装扮,帮他在头顶剃出一个圆形,方显得没有那么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