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她起床,跟她一起做早课,一起睡觉,俨然将她当做了同伴。
长歌见他一个奶娃娃,跟了这么个不靠谱的师父,满身功德,荒山野岭地跑,生怕他会招来山中精怪的觊觎,便强撑着睡意,每日里都清醒一段时间,如同养娃。
当年她养飞章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耗费心力。
那道人带着郎君在山里刨了一段时间的土,采了一些草药,便离开晾观,去山下的镇子上换酒喝。
这道人穷的叮当响,又嗜酒如命,拿草药换了酒钱,便喝的醉醺醺,不管世事,穆青衣年纪就撑起了一个家。
万幸的是他年纪,长得玉雪可爱,笑起来眼睛像星星,深的镇子上老少妇孺的喜爱,这家塞个红薯,那家塞个馒头,也一日三餐饿不着。
郎君自己很有成算,自己挖的草药换的银钱都存了起来,然后年纪就摆了一个摊子,给人写家书换银钱。白日赚钱,夜里读书,隔三差五的还上山挖草药,日子过的很是红火。
她见他年纪夜里山上去挖草药,便亮着铃铛为他照明,郎君瞪大眼睛,惊的一眨一眨,欢喜地将她笼在手心,悄悄道:“铃铛,有饶时候我们不能亮嗷,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被取了名的长歌:“?”
“铃铛,铃铛,你一定是上派来的仙子。”
“铃铛,我们一起长大吧。”
已经几百岁的长歌懒洋洋地闭眼,伸手摸了摸他可爱的脑袋,就当答应了。
“铃铛,以后不可以随便亲我哟。师父,亲了要负责的。”
长歌:“……”
她看着山间的冷月,她没有亲他,她只是掐了掐他的脸蛋,这一世,他这般活泼,她很欢喜。
转眼间就是三年,三年里,那道人依旧烂醉如泥,郎君依旧玉雪可爱,已然成为镇上最懂事最招人喜爱的郎君。
长歌附身的铃铛也褪去了一身的铁锈,透出原本的碧色来,一半碧色,一半金色,由于过于招摇,郎君便将她藏在香囊内,佩戴在脖子上,藏的很是严实。
其实她现在也渐渐能动用一些力量,譬如点亮铃铛,譬如藏住原本的颜色,不过他这般谨慎,她还是很高兴。
第四年春,一队红衣铁甲卫进了镇,将烂醉如泥的道人从酒坊里拖了出来,请回了都城,郎君也跟着回了都城,换上了量身定做的锦衣,一跃成为帝王遗落在外的皇子。
距离大盛朝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朝堂更迭了三次。她看着褪去稚嫩,露出沉稳之色的清俊少年,这才惊觉,这一世他竟然是帝王。
人前皇子十分的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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