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是京城人,也并不在京城‘上班’,但周锋却是经常来京城的。
京城秦四爷,不熟悉,名号倒是听过很多次。
甚至,周锋还很欣赏秦嗣。
曾经还想着等什么时候有机会了,和秦嗣交个朋友。现在倒是好了,‘交朋友’可以直接忽略了,人直接成了他的侄媳妇儿。
想起周正清那倔的可以的臭脾气,以及那黑的不能再黑的心肝,周锋便忍不住咂舌。
啧!周正清这臭子是怎么追到秦嗣的?居然比他还牛?
周锋完全不知道周正清的所作所为,就连周正清住院,周锋也只是以为周正清和人打架了。
毕竟,周正清和他的便是他见义勇为,然后被打进了医院。
当时周锋还很是嫌弃周正清,甚至还想让周正清趁他还在京城,跟着他练几来着。
“这段时间我要在京城休养身体,所以想着接你来家里吃吃饭,顺便认识认识家里的路。”周锋的随意。
秦嗣却是疑惑,认识家里的路?什么意思?
带秦嗣来认认家里的路,这倒还真是周锋的初衷。
周锋上次来京城便知道了周正清有爱饶消息,还从谭瑾那得知了周正清的爱人是秦嗣,甚至还去看了周正清。
后来在京城没待两便被临时召回,原本打算见秦嗣的想法也被搁置。
这次来京,周锋一开始便决定要见秦嗣,顺便带秦嗣认认人,认认路。
毕竟京城他不常待,周正清又常在A大,秦嗣若是有什么事难以解决,有谭瑾在,也能有个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