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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混账最好是个打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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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尚不算晚,倚湖居内却亮堂起好些灯火,将外面清肃肃的意境驱散了个透彻,只留下销金地儿独有的那种旖旎的气味。
处处皆是雕梁画栋、绫罗绸缎,入目的每一寸地界,无一不是精细紧俏的。
好似一座巨大的金丝笼子,里面如同豢养鸟兽一般养着满中都城的权贵纨绔,任他们声色犬马、挥金如土。
沈瑞捡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将招牌的饭菜酒食挨个儿点了一遍,随后便懒散地倚靠在椅背上,单手撑着头,袖子向下滑落,露出莹白的腕子。
萧明锦一眼便瞧见了他手腕上的红玛瑙坠子不见了,便开口问道:“表哥,你那坠子呢?可是丢在了外面?”
沈瑞闻言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手腕上,随后又收了回来,轻飘飘道:“送人了。”
“那可是特地求来为你保平安的,怎能随便送人呢?”
沈瑞见他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禁不住撇开眼笑了起来,“没随便送人,送了个戴着更漂亮的。”
萧明锦还要说话,沈瑞却嫌他啰嗦,略一压眉,便显出几分凶相来,将萧明锦吓得手一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