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莎调整好状态,推门而入。
酒吧的生意非常好,几乎爆满,里面有一支乐队在表演。
唱的是艾莎从没听过的歌,不过从曲风来判断,她打扮成这样很符合氛围。
很多乐队都是从酒吧驻唱开始起步的。
小乐队初舞台的不二之选!
反正大多数酒吧里的听众对背景音乐的要求也没那么高。
能摇就是好歌。
当然,绝大多数乐队登上过最大的舞台也是酒吧驻唱舞台。
音乐,就是这么个门坎不太高,但跨过一道门槛后,后面仍旧全是门槛的行业。
艾莎用了不到三十秒,就与吧台前几位穿着和她差不多的人成了朋友。
她选择朝最火的乐队开炮。
也就是地底弃子。
最火的乐队,通常是自诩“小众音乐”爱好者最讨厌的乐队。
在那支乐队小众时期多喜欢,走红了之后就有多讨厌。
而常说的话,就像艾莎现在说的。
她先吹了一声口哨,也不知道她从哪学会的这个,“唱得不错,比现在的地底弃子强多了,他们火了之后就变了,越来越流行,一点也不摇滚。”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诸多附和声。
“就是,狗屁摇滚,流行乐队而已!”
“没有一点摇滚精神,有钱之后就忘了初心了!”“现在还喜欢听地底弃子的,都是爱跟风的!”
就这样,艾莎很快和酒吧里的人混到了一起。
希望小德不要介意。
她和地底弃子的主唱小德关系还不错。
这都是为了找回她失去的年终奖。
在和这里的人混熟后,一起痛骂几支热门乐队如何“堕落”。
骂了大概十分钟后,艾莎终于问到正题。
“嘿,我说兄弟们,都出来玩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待在酒吧里。”
“酒吧有什么不好的?”
“我的意思是,酒吧哪里都有,感觉都差不多,鸡尾酒,摇滚乐,但是,深水城好不容易来一次,干嘛不去城里其他地方逛逛,这里不是说,是什么魔鬼特色城吗?”艾莎逐步引导。
“哈,你是刚来的吧,这里的魔鬼特色都无聊爆了!”
这显然是这个圈子的普遍看法,众人都对此表示赞同。
而且似乎对深水城所谓的魔鬼特色相当不满,提到都有些气愤。
“是的,我刚刚才到,放完行李想着先喝一杯,问问这里什么地方好玩。”
“别去,没有好玩的,就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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