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浸润而出,打湿了剧院用来铺地的地毯,极淡的香薰味道已然被血腥代替。
——带了枪混进来的暴徒,不止一个。
在倒下了四五个人之后,在场的观众们才意识到这可怖的事实。
而姜觅雪早在第一声枪响之后,直接捂住伊莎贝拉的嘴巴,拉住她就是直接一个蹲下。
几秒钟之后子弹从她们的头顶呼啸而过,划过半空,击打在二楼的木头栏杆上面,发出砰的一声闷响,木屑飞溅。
热辣辣的温度划过上方空气,仿佛头皮都被灼伤,伊莎贝拉几乎被这变故吓傻了:“觅雪……”
姜觅雪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随后保持着矮身的姿势,带着伊莎贝拉往座位外面爬去。
她今天出门以舒适为主,虽然穿的正装裙子,但活动并不太受限制,鞋子也选的是一双矮跟鞋,所以行动起来还算便捷。
但伊莎贝拉就要麻烦多了——她今天穿的是大裙摆恨天高,走路的时候还好,现在想用这个矮身的姿势往外面跑,实在很难做到雅观。
不过这个时候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为了保住自己一条小命,此刻是拿出了狗刨的看家本领,拼命想要给自己刨出来一条生命线。
当然,这个过程说起来艰难,实际上不过大概十秒钟的时间,姜觅雪她们就已经离开了原来那一排。
伊莎贝拉慌不择路站起来就想往出口的方向冲,却被姜觅雪拽住裙摆:“不要去那边!”
下一秒,伊莎贝拉就看见一位往那个方向冲的男士突然被子弹击倒。
鲜血从他胸口喷溅出来,将门框和座椅都染成红色。
混乱中伊莎贝拉甚至都没太看清到底是谁开的枪。
但姜觅雪看见了——或者说在对方开枪之前,她就已经差不多料到了。
那个位置在二楼靠后排、对先前楼下争执视若无睹的男人。
对热闹不感兴趣,可能是生性不爱八卦,但也完全有可能是硬装的罢了。
在枪声响起的那一瞬间,姜觅雪就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楼下那个最先回头望的家伙了。
——她第一次在赛瓦诺看到ambert的时候,和ambert在交谈的人,就是他。
也是那一刹那,所有的前因后果彻底在姜觅雪脑海中清晰。
ambert现在确实在这里落脚,但他大概并不是为了躲避追捕才来这里,而是出于另一种,他自己都不太情愿的理由——也因此,像松韬他们之前用正常的逻辑去推理他的位置,是行不通的。
至于松韬这但凡平时晚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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