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有其事,老天在上,这份该死的杂志可就又突破新底线了。该死。他妈的该死。他们把真正的报道工作留给……他妈的天晓得是谁?罗伯特·帕尔默?德柯蒂斯?同时派我来写他妈的比安卡·贾格尔锉指甲,她男人录什么雷鬼狗屎。我是说,假如他们要我写的就是这些东西,为什么不光派个摄影师来就算了——顺便说一句,我到现在还没看见摄影师的影子。操他妈。真的,操他妈。
——于是我就想啊,我的好哥们儿阿历克斯肯定会大受打击,似乎就没人肯放他一马。
——你要什么,兰辛?
——首先,叫我马克。
——兰辛,你要什么?
——我更想
知道你要什么,皮尔斯。
三十分钟后,我坐在牙买加飞马饭店游泳池旁的一把遮阳伞底下。身穿泳装的白种男人比我那儿的更胖,妻子晒得更黑,两者都说明他们更有钱,而且女人也往往更年轻。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因为金斯敦算不上旅游胜地,这些人都是来谈生意的。兰辛无比相信他有我想要的东西,我也有点相信。此刻我在两个念头之间摇摆,一个是“阿历克斯你他妈搞什么”,另一个是“他说不定真有我想要的东西”。但无论如何我都很好奇。
就这样,我在饭店游泳池旁等他,看着一个男人对他的两个胖孩子不管不问,任凭他们肚皮朝下跳进水里。比较大的孩子拍出啪的一声,响得都他妈有回声了。我看着他晃晃悠悠游到池边,非常想哭,嘴唇拧成要哭的形状,呼哧呼哧地从鼻孔出气,但他环顾四周,看见了我。在陌生人的注视下痛哭流涕已经很糟糕了,但小胖墩更加做不到的是在弟弟面前哭出来。我想嘲笑这个小傻瓜,但转念一想还是饶过了他。再说我正在等一个混球,还在思考三十分钟前究竟发生了什么。1976年12月3日上午11时。就在半小时前,我被《滚石》杂志解雇了。至少我觉得我被解雇了。事情是这样的。我接到一个电话。
——哈啰?
——皮尔斯,你他妈到底在那儿干什么?
——嗨,头儿。过得可好?孩子们呢?
——皮尔斯,你似乎高估了我们关系的亲密程度。
——对不起,老大。有何吩咐?
——你似乎还认为我喜欢浪费电话费。我他妈的报道在哪儿?
——我正在写。
——两百个单词,写米克他妈的贾格尔有没有带比安卡去牙买加,连这么一个小报道你他妈都写不出来?有这么难吗?
——我正在找角度,老大。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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