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沉白一进屋就见到了榻上妇人尸身,还有地上零散的衣物,结合了一干人等的口供便知晓大概了。
果然是典型的通奸杀人案,不过江沉白留意到死者跟自己同姓,且并不冠夫姓,家宅亦是城里经营布庄的江家出资建造,田地等财资亦如是。
张叔经验丰富,套上棉布手套,一眼观辩榻上死者的口鼻发髻,因这里不是尸检的地方,只在表面粗粗查看后,对身边记事的书吏道:“现场勘验一记:死者江氏,名茶,年三十二,颈部有绳索勒痕,皮破且青紫浮肿,勒痕一道,密集且重力,脖骨未断裂,非死后勒脖至死,似活时窒息而亡,疑似死于勒杀。其余需等到条件齐备入初检规程再勘验....”
他瞥了眼地上的散乱衣物跟其他痕迹,未确定这些是因为现场如此,还是这些村民抓奸弄乱的,而这讯问之事非他之责,还得衙差来。
公门办事,有规有矩,这是老县太爷传下也是养出来的习惯,虽如今衙内乱,但张叔是老人,一言一行入骨,且江沉白这小伙子也是长久跟着几个老人一起出差的,家里也曾有捕快是老太爷前面的老人,是以也有了几分章法。
江沉白先看了屋内环境,他已经问过村民这些衣物乃是原本就混乱的,他们虽闯入,但因很快发现受害者已死,惊惧之下逃了大半,倒也无人去碰触现场之物,是以眼前一些发现可以记录在策。
于是江沉白出声让小书吏记下。
“县白班衙差江沉白,序十三号捕快,现场物证勘验记:死者所在榻下,乱衣置于地,男女兼备,但男子衣物少许,其受害者江氏之外袍披于屏风,其余里衣则在地,桌椅无乱,桌上无吃食,但有一壶酒,壶内酒小半干,酒杯倾倒,酒水流淌于桌于地,榻上有酒气,但受害妇人江氏身上酒气不重.....”
他说着看向张叔,妇人疑似被勒脖而杀,屋内却没有太多挣扎打斗的痕迹,甚至连衣物也只是散落并无拽扯,哪怕是妇人与奸夫两情惬意,遇险时也该是有反抗的。
身上无酒气,倒是有一股尸臭气味,似乎妇人未饮酒,那酒为谁饮用?是那被当场抓住的奸夫吗?
她可是睡眠中被人勒死的?
江沉白心思细腻,拿了酒杯跟酒壶看,且轻嗅,因不擅酒,被酒气熏得皱眉,倒是张叔老辣,都不用凑着鼻子闻就有了论断,“小春酒,薄得很,这一壶还剩下大半,想来这嫌犯酒量不如何。”
两人对视一眼,还没到江家人就得知那嫌犯一身酒气恹恹弱如秋柳,虽这些村民满嘴嫌恶其是“身无二两肉无用一寸衣”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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