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蒲遥回去洗漱了之后哄着他先睡了觉。
这几天盘算着下半夜那场班也要加了,要不然钱不够用。
好好的睡了一宿,第二天就申请了排班,他年轻身体也好,熬得起,如果接了下半夜的班,一个月能拿两千二百块钱,还有晚间的免费餐补,半夜的伙食好,到时候可以拿回来给蒲遥当早餐。
周末的时候带着蒲遥去买了被子、衣服,剪了个头发,吃了一顿早就馋了很久的地摊火锅。
两个人吃得开开心心,蒲遥这时候又觉得地摊火锅是天下第一好吃了。
许钧宠溺的捏了捏他的脸,“什么都天下第一好吃,你这小孩样见什么都好,以后哥带你多吃。”
“嗯。”蒲遥乖乖的点头,低头数了数提着的袋子里的衣服。
一共四件,两件t恤、两件休闲裤。
够他夏天穿了。
这边的衣服不贵,t恤是五块钱一件,质量还不错,但是只能挑些基础款式,没有什么花纹的。
许钧给他选了一件黑色一件白色,没试,往他身上比划一下,能穿。
买回去许钧给他洗了一遍,晾干了穿起来,只是穿着一件普通的白t恤。
当时许钧正在收衣服,回头一看,蒲遥已经穿上了。
刚好剪了头发,那一身干净的衣服穿上,显得他更好看了,像个小神仙似的。
不像他这样底层摸爬滚打的社会青年,像个乖乖的在上学的富家少爷。
他这样漂亮干净,却很快要在皮鞋厂打工干活了。
许钧一瞬间不想让他进厂了,但是蒲遥一直很积极,几乎每天问一遍。
那天晚上加班,他随口问了一句哪里缺了岗位,没想到正好有。
“质检的小李昨天辞工回家结婚了,他老婆是苗族人,特别漂亮,办酒、走亲戚、拜神好多事呢,他赶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