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看了这些照片对汪东兴说:“看看你们多光彩,搞主席的特务活动,你可知道吗?这些东西都是定时炸弹呀,说不定什么时候有人就会拿出录音和敌人勾结搞赫鲁晓夫秘密报告一类的东西。你汪东兴难道就没有责任?我是清楚的。不过你和他们一些人的出发点有所不同就是了。”
一九六一年四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汪东兴所传达的毛泽东的指示,严肃地批评了机要室,并决定给叶子龙、康一民以严重的警告处分,给吴振英以警告处分。彭真把书记处的决定报告了毛泽东,又让他们三人分别写了检查。同年五月十七日,中发(一九六一)三八五号的《中共中央文件》,即《中央书记处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做出了中央和地方党、政、军、群一律不准搞录音的五条规定。毛泽东还指示:“机要室必须把过去历年来的录音带统统销毁。”但是,经过周恩来和彭真的请求,才留下了部分少量的录音带。
汪东兴向毛泽东汇报的时候,还特意反映:“销毁录音带的时候,彭真同志听了不少主席的录音,私自调阅了一部分。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他还指示一部分秀才去畅观楼检查过历年来中央的文件和主席的讲话记录。”毛泽东半晌没有吭声。现在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对江青和汪东兴等人说:“彭真私调了许多我的材料,那是要准备秋后算账的嘛。像林彪同志那样,为什么对我的话那么有兴趣,他们可不是要学习我的思想,而是要整我的材料,搜集我的过失,不管是不是过失他们都感兴趣。康生同志提醒过我,看来现在得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了。”
当然,对毛泽东批评的这件事情,杨尚昆专门向刘少奇和邓小平作过汇报。
他说:“汪东兴这个家伙很不老实,实际上许多的事情是他干的,让别人给他代过了。主席严厉批评并且追查处理的一九六一年一月底至四月初跟随主席外出时的录音,是汪东兴直接插手搞的,和我和机要室的同志没有任何的责任。”
“那他们为什么要检查?为什么不向毛泽东同志说清楚?”
杨尚昆犹豫了:“害怕说不清楚呀!事情是这样的:一九六一年一月毛主席要外出视察,当时我有事在河北,叶子龙下放在河南,吴振英出差在湖南,机要室主持工作的是康一民同志。随同主席外出的是汪东兴。临行前,汪东兴告诉主席的机要秘书罗光禄同志,说:‘主席准备去外地走走,带什么材料你要准备一下。’罗光禄问汪东兴:‘是否带录音员和译电员?’汪东兴回答‘还是带上。’这样,罗光禄才向康一民提出要带录音员。康一民觉得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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