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结婚那天,A意外地获得了许多名人的祝福。
其中,一位富翁 C非常赏识 A,就对他说:“我出资本,你去创业吧!而且我不干涉你干什么”。
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A产生了信心。A本来想经营小型制造业,得到 C的援助,便开始了创业。A非常迅速地获得了成功,在几年以后,成为了一位小富翁。
在大陆,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说法,而在华侨界有“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说法。
把得到的利润回馈于社会,可以博得更好的信誉,利用这点,可以助自己事业百尺杆头,更进一步。尤其是旅居国外的,向华侨界回馈时,常被认为是一种服务、一种奉献。华侨办大学、开办社会福利的事迹层出不穷。霍英东投资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并修筑了广东高速公路等,成立“霍英东基金会”;李嘉诚举建“群众公寓”、潮洲市两所大型综合医院、汕头大学等等,虽然这些事情看得出有商业目的,但也体现了华侨“该用的就用”的原则。
1963年,因某种误会,传言菲律宾当地人要攻击华侨。华侨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决定采取“兵来将挡,水来上掩”的办法,建立了山寨,与当地人展开了一场激战。在这事件中,多人丧生。从此,菲律宾政府就禁止中国人经营小型买卖或米业等生意。
但是到了,977年,马尼拉的华侨总商会在菲律宾的 21所小学兴建教室捐给校方,由于这次损献的意义非同寻常,马科斯总统亲自参加捐赠仪式,发表讲演对华侨表示感谢。从此以后,禁令解除,华侨可以畅通无阻地做各种生意。
华侨们懂得“外输内赢”的道理,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吃点亏是无所谓的。而且把利润的一部分捐给社会,能赢得有钱也买不到的“信誉”。
华侨们该用的都用了,那么不该用的呢?华侨在送客人礼物时,会想办法以最便宜的价格购买礼物,而且万一礼物有剩余,也事先讲好要退货。又如送客坐车,他们会找服务态度好,价格便宜的车送行,甚至让客人等在一边而自己去和车夫讲价。
在东南亚,一些华侨经营的饭馆,客人买整瓶的酒。若喝不完,伙计不用客人吩咐,他就会把酒和剩余的菜一起包起来,让客人带回去。
在餐馆、饭店等处付小费时,华侨均先把我回的钱接过来,再根据服务态度的好坏,付给适当的小费,他们决不会像普通人一样的不把钱收下来。
华侨的用钱原则是该花的决不吝啬,不该花的绝对一毛不拔。这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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