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device" style="background-color: #c0d16d66;font-size: 16px;border-radius: 10px;padding: 0 10px;color: #957575;text-decoration: underline;font-family: fangsong;"></div>
李父虽然不是文学从业者,但绝对是文学发烧友,喜欢练字、写诗和古典文学,他还经常跟庄父切磋,败的居多,但越挫越勇。而庄父最怕的是李父在这些方面超过他,因为庄父是专业的,专业的让业余超过了,他老脸就没地方放了。
今儿给庄眉打这一通电话,李清宁估计是庄伯父觉得“李叔同”也姓李。
庄眉更疑惑了,“真不是啊,那你从哪儿挖出来的大家?”
陈姐解围,“李先生不想抛头露面,清宁答应过人家的,不便透露他的身份,咱们也别问了,咱们能听到这歌就是很大的幸运了。”
庄眉收起好奇心,“好吧。”
就在这时,安远一曲《送别》罢,他在台上看向江阳这边,“现在让我们老板唱一首好不好?”
李清宁回过头。
“好!”
安远起身邀请李清宁,“有请李鱼!”
李清宁喝了一口水走到台上,接过安远递过来的吉他,略微调试后坐在椅子上想了想,“唱一首新歌吧,一首佚名先生喜欢的《情非得已》。”
江阳错愕的抬起头。
他这歌儿也唱过,还喜欢,他怎么不知道?
李清宁向他眨下眼,右手扫弦切音,前奏响起,“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在座的都是搞音乐的,这是一首很大众的抒情歌曲,就和声上有点儿意思,但这不妨碍它的优秀,大众情歌想要做出品质很难,因为情歌多,天下唱情歌的每天没有一万也有一千,而情歌要有情,就是借助词和曲能够勾起人们的共情。
从这方面将,这首《情非得已》无疑是一首好情歌。
在座的但凡听进去一点儿,都会想起当初那个喜欢但不敢表白的人。
酒保上酒了。
庄眉敬江阳,“来,佚名先生,敬你一杯,以后好好照顾我们家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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