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先讲出了这么一条规定,他费尽心力搞出这么一桩事情出来,当然不会让那些一毛不拔的乡里刁竖白得好处。
“水事利耕,凡所流经可保增产过半,亩出一斗便可长年享利,这是理所当然!”
吴敬义率先举手表态,并拍着胸口保证道:“幸在郎君提携,我能共此义事,劝输事宜我一定全力做好!若真有刁邪之户吝啬害事,虽不以刑典,乡情自可制裁!”
只凭乡户们自发的捐输,哪怕谷料万石也不足以维持整个工期。龙首渠修成之后,因此得利的三四千顷耕地是有,一顷征收十石,便可以再收集三四万石的资粮。
如果李泰在谋事之前便提出这么一条乡律,想也不用想根本不会获得通过。你上下嘴皮子一张,大家就要掏出粮食资助,你脸咋这么大呢?
可现在事情筹备已经过半,只要按部就班的进行就一定能做成。而且获得上至大行台,下到乡里大户的广泛支持,谁如果再跳出来唱反调,那就成了讨人厌的少数派。
征收租调赋税,那是朝廷才有的权力。可是现在李泰立足于乡情,把持乡义舆论,就获得了近乎朝廷征税的权力,这就是乡里伦情自治情况下土豪权力的体现。
敦教化、断诉讼、搞募资,乡里豪强之所以顽固难治,就在于民风舆情、伦理司法和经济资源一手把持。
李泰费这么大劲搞水利工程,难道真的只为一个好名声?起码乡里谁人败坏伦理道德要浸猪笼,老子得有话语权!
“劝捐是应有之义,但也需要仔细审辨沿渠乡人各自家实如何、丁壮与否。若的确户中疾困难出,也需要体谅苦楚。咱们既然是要修筑惠乡的义渠,便不可行使悖义之事!”
李泰也深知乡里豪强的强横霸道,他虽然是要往这条路子上发展,但也不意味着好坏都要学个十足十。为了修渠而把乡里真正的赤贫人家逼得家破人亡,也非他所愿。
所以在订立了这条乡律后,他便又说道:“吴都督行事乡里,一定要谨记此节。我既然忝为渠主,便绝不容许在我事内出现仗义而行恶的事情发生!
凡所赤贫缺丁而不能输助的人家,可以入我庄上借谷借力,可以岁后盈余再还。渠仓之外,我庄上另设义仓,济困救苦,于此渠事之内有求必应!”
栎阳大阅上,李泰是见过宇文泰拿别人钱收买人心的做法,很快就领会到这种“人也是我、鬼也是我”的精神。
修渠是一定要修的,收粮也是一定要收的,如果确实是赤贫人家,我可以垫付,但不能因为我挑事就把我当个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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