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何物?居然疾驰如风,比赤兔都快。”
吕布看着汽车远去的方向,眼神中满是好奇和惊讶。
他已经来过好几次了,但对现代社会,依然有种看不清摸不透的感觉。
李裕说道:
“那是汽车,确切的说叫新能源汽车,充一次电能跑五六百公里,也就是上千里。”
吕布瞪大眼睛,完全没想到能跑那么远。
“这把剑帮我转送给贾诩吧。”
李裕将那把黑暗使君递给了吕布,人家贾诩给自己送了玉璧,那自然得回赠礼物,虽然咱是现代人,但礼数也不能差。
吕布有些意外:
“你真舍得送给文和先生?”
“再好的东西,在我手里也无用武之地……那把红粉佳人是专门给你定做的,身在乱世,光有冲锋陷阵的方天画戟可不够。”
吕布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直接呆愣在了原地。
好半晌,他才放下手中的剑,对着李裕一揖到地:
“贤弟恩情,为兄没齿难忘!”
李裕笑着拍了他一下:
“扯这就见外了,走走走,先吃饭,一直忙着帮你采购物资,我还没吃饭呢。”
吕布拿起剑,快步跟上。
到了餐厅,趁李裕去厨房的空档,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直径大概三十厘米的圆形玉璧,上面雕刻着精致的纹,中间是一个圆孔。
李裕端着大骨头从厨房走出来,看到玉璧,忍不住说道:
“看起来挺漂亮。”
吕布捏着一个卷往嘴里填:
“此物是文和先生抄家所得,据他分析好像是战国时期的……味道好香,为兄再来一个。”
他三两口把卷吃完,又捏起一个,继续大口吃着。
李裕把炖好的大骨头给道哥盛了半盆,剩下的全放在餐桌上。
有吕布和道哥,这些大骨头就别想剩下。
两人坐下来,边吃边聊。
汉剑都没法交易出去,战国时期的玉璧就更别想了。
不过既然是贾诩送的,那就收着呗。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贾诩和吕布这两个被后世誉为乱臣贼子的人,在三国时期,却是出了名的保皇派。
吕布就不说了,一直追着不敬皇帝的诸侯打,以至于汉献帝最后死的时候,都葬在了吕布墓旁。
而贾诩,虽然发动了祸乱三秦的李郭之乱,但在长安时期却一直想尽办法护着汉献帝和大臣,是众人眼中唯一的西凉好人。
现在这俩人联合起来,不知道能在三国世界掀起什么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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