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觉得前缀相当棒,后面就不感兴趣了。
此时,多数人缺乏娱乐,听戏,或者勾栏听曲,那得是家境殷实的人家才有本钱干的事。
穷苦人拉拉家常,嘴里叽里咕噜的说某些人闲话,这大概就是娱乐了。
当赵传薪弹吉他唱歌,竟然有船屋主动靠拢,几个渔家人在附近停泊下来,都围在船舷望着这边。
“再唱一个!”
“唱得好。”
当一个人鼓噪,其他人也帮腔。
他们太闲了。
赵传薪没理会他们,朝小姑娘眨眨眼:“还想听吗?”
渔家姑娘点点头,扎的辫子随之甩动。
再次拨动琴弦,这次节奏缓和了些,同样的前奏他弹了两遍。
众人听得眼睛一亮。
此时听曲儿,都是戏腔,大家哪里听过赵传薪弹的这个?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
黄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经赵传薪一番歌词魔改,在这个时代还挺应景的。
而远处,有一群人结队而行,似餐后散步。
他们也被歌声吸引,缓缓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