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这一身与当下可称得上唯美的氛围极位不相称,还是那身让家瑜震惊的紫色冲锋衣,单手挎着一个帆布布袋。反正也不是来跟男朋友看演出的,可想到那天在剧院,她见着的那个跟丹虎手拉手的女生,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精心考究,孟惟不自觉地就拿自己跟人家比较起来,她用手指当梳子,徒劳地扒拉头发,想尽量让盘了一整天的发丝柔顺一些。
是因为,她不够漂亮,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不漂亮,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
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孟惟站在原地,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她忽然看到一个人,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那天去剧院,他也是类似的打扮,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再错过了,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拉拉对方的袖子,“等等,等我!”
他转过身,低头看了孟惟一眼,动作有些迟疑。
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
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小姐,你认错人了吧?”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不是丹虎。
她连忙鞠躬道歉。
卡在人群中间,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也许,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帆布包被撞到地上,手机撒出来了。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她很大方地说没事,快去舞台看表演吧。
也怪不了别人,这里黑漆漆的,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
孟惟蹲下来,靠感觉在地上摸索,把钥匙,充电线一一捡回去,就是找不到手机。
斜对面不远处,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
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旧贵族不用工作,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穿错的话,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
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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