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她一早就看到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承诺或是约定那样的关系,甚至谈不上男人跟女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何况一天前,他还被她暴力砸脸过,那时候,想起她,就一肚子气。
不太愿意跟她灼灼的目光交接,于是又想抽一支烟,掏出来才发现,一包已经空了,他嘀咕道:“你不是也跟别的男的去看过电影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就变成这样了,她成了他的州官,而他只是百姓,不由自主就会被她管住。
怎么轮得到他翻旧账吗?她还有话,从来没说过呢,“同一场戏,我给你票,你不跟我看,到头来却跟别人看,是我先说的,她是后来的,你说不公平的是谁!”孟惟恼火中带着一丝委屈,不敢让委屈太明显,不想让他以为她很在意他。
啧啧,这醋劲儿,可是真不小,丹虎被她逗得心里都快笑死了,但是如果这事儿牵涉到逻辑,那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的,于是他强忍着笑意,努力做出淡淡的表情:“你别忘了,票是你自己撕的,你撕碎了,咱俩才不能去看,可别说是我不跟你去。”
那也是他先气她的!不气她,她怎么会撕。
按照她以往的脾性,孟惟被丹虎气到后,没有冲他嚷嚷的话,下一秒可能就会朝他动手,二者选其一,必然不会白受气。
但她今天保持了好风度,两件事都没做,“咚咚咚”跑回房里,把门关上,再不跟他说一句话。
趴在床上没有眼泪地抽噎一阵,她在抽抽嗒嗒时,暗自下定了决心。绝对不能再在丹虎家住下去了,现在是晚上出门约会,以后或许还会把女孩子带回家过夜,到那时,她又处于什么位置呢。她不要做连生气的资格都没有的电灯泡。
第二天9点,等到丹虎先出门上课了,孟惟才打开房门,手边是已经整理好的行李箱。
她已经找到了可以暂时落脚的地方,这次说走,就是真的走了。想到他下课回家,看到她搬出去了,可能会有点惊讶吧,更可能只是耸耸肩:随便你。
面对面说出自己要走的事,然后亲眼看到他无所谓的表情,她不要。
更难的是,情理之中,应该跟他说谢谢,她也说不出口。
——我要走了。
——知道了。
——谢谢你的关照。
——不客气。
猜都猜得到,这就是他会说的话。
无精打采地哼着歌,推开大门后,回头又看了一眼客厅,忽然想到那晚,她睡在地上,跟丹虎手拉着手。明明现在还在生他的气,孟惟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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