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时尚杂志,估计韦小宝肯定天天上封面,很多人称韦小宝为神童,酒量惊人,说书了得,弹唱表演更是信手拈来,现在搞的书包又极为畅销,就连古怪的洋玩意只要到了韦小宝的手里,也玩的照样熟溜,现在扬州地面上,韦小宝早已家喻户晓名声远播了。
就连韦小宝自个儿没事的时候都感叹“以后还进不进皇宫了?自己现在混的也不错,就算不进皇宫,金钱美女也少不了。”不过转念又一想,“自己既然来到了《鹿鼎记》,光吃喝玩乐怎么能成,至少也得轰轰烈烈好好闯荡一番,不过现在还早,还不是进宫的时候,慢慢再等待吧。”(大伙放心,原有的情节绝对不少。)
几天下来,李刚等人都学会了骑车,个个得意非凡,没事就去市面上显摆,韦小宝还真想给他们租个场地,放个盘子,让他们像耍猴的赚几个碎银子。赚钱的主意,韦小宝脑子装的都数不过来,只是总不能为了赚几个小钱拿李刚几个当猴子被人观赏吧。
学堂里的生活,时间久了,韦小宝也渐渐习惯了,白天早早的来学校跑步锻炼,对于强身健体的事情,韦小宝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无论体育课还是武术课,他都非常积极,至于别的课,韦小宝就没什么兴趣,想到以后皇宫海大富、假太后的高超本领,想到江湖是非的凶险,韦小宝一丝也不敢懈怠,每天天一亮就穿上衣服,戴上自己的绑腿,到学堂先去操场跑几圈,然后器材室再练半个小时,最后才街上吃点早点。
多日下来一直这样,终日不倦,后来渐渐的,韦小宝居然发现了个不大不小的秘密,艾丽丝居然也喜欢晨跑,韦小宝有意没意的总是喜欢跟在艾丽丝的身后跑,看着艾丽丝左右摆动的翘臀,频频扭动的腰肢,韦小宝就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开始艾丽丝没在意,就算看到韦小宝,也不认为一个小屁孩能长久的坚持下来,后来发现韦小宝天天如此刻苦,虽对自己时不时的眉来眼去说点不痛不痒的玩笑,动不动就流口水,可韦小宝的毅力和耐力还是让艾丽丝印象非常深刻,两人后来经常一起结伴跑步,时间长了也熟络了起来,就算韦小宝口花花嘴花花,在艾丽丝看来,也不过是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
这天学堂没课,韦小宝就没去学堂训练,而且在街上围着马路跑步,跑着跑着很快就来到郊外,发现前面有座山,韦小宝前世挺喜欢爬山的,于是想也不想就小跑着冲了上去,登山对呼吸、脚力都有益处,山上空气格外清新,花草丛林,雾气环绕,伴随虫鸣鸟叫,让人心情格外舒爽。
很快,韦小宝爬上了一个山头,见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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