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在她们眼里我男女通吃、喜欢的姿势五花八门、上一个谈过的对象是漂亮的年上精英男。
其他游戏项目对我来说则没有那么友好,女孩们玩逛三园时,爱说化妆品。这个游戏的规则是不能说出重复的化妆品。我哪里知道那么多化妆品,她们简直就是要逮着我灌酒,而韩晓昀是夜场老手,驾轻就熟,居然能说出“睫毛打底”这种玩意。
再就是,我昨天在她们面前卖了个好人人设,今天不好让她们多喝,而我又需要卖酒,最终的解决方案就只有:我喝。
大学时期我一直以为我挺能喝,现实给我一记重拳:我在这儿只能算是个业余选手。
午夜十二点,音响的声波穿透耳膜,酒瓶中的酒液被震出波纹。大家一股脑地涌到舞池里,我终于有了个喘息的机会。
有女孩说我大冒险输了,要我把她架在脖子上去舞池里玩。
我说好,但得等我从厕所回来,行吗?
女孩眯起漂亮的眼,说好。
我贴着墙,朝厕所的方向走去,刚进隔间,就抱着马桶吐了。
周围的客人们蹙眉后退,看我时像看一条醉倒在路边的流浪狗,避之不及。
我坐在冰凉的瓷砖地上,背靠着马桶,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有几条未读消息。
妈妈后半夜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都没有听见。她给我留言,问我还习不习惯北方城市的生活。
我挣扎着在键盘上敲下两行字:
一切都好。
多亏有我哥,我找到了工作。
上班第一天,我干到了凌晨五点。夜场人群散去,只留下一地纸屑与歪倒的酒瓶,我和韩晓昀将女孩们送进出租车,之后朝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这份工作包住,虽然宿舍位置偏僻,要坐一个小时的地铁。
韩晓昀既是我的导师,又是我的室友。我拿着我的大行李箱,和他一前一后地走着,都是身形不稳。他几次提出要帮我拿行李,都被我拒绝。
他今天帮我挡了好几次酒,我不好再麻烦他。
下到地下通道,坐上了今天的第一班地铁。韩晓昀是专业选手,喝得比我多,神志却比我清醒。我则不太行,各类酒精混进肚子,被胃吸收,爬上神经末梢,让我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刚从cici俱乐部出来,没了震耳欲聋的音乐的轰炸,我只感到脚踩棉花。
一个小时的车程,我醒醒睡睡,看车厢对面tv上的广告牌变幻莫测。地铁下车,走路十五分钟,拐进一条小巷道,巷道尽头的筒子楼排排站立,像老天爷随手立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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