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越长,方越对牧潇潇越喜ai,他还曾幻想过,在脑海中将美人儿亵渎了很多次。
每次方越对上美人儿那双清澈淡漠的眸子,顿觉羞愧不已。潇潇根本不是一个让人把玩的fangdangnv子,她如此美好……
牧潇潇不过用几日时间便博得了方越的好感。这种好感已经不是单纯的迷恋,而是带了几分敬重。
小白一开始还有些不明白牧潇潇为什么要跟那方越谈古谈今,经她一点拨,顿时了然,“你这是想让方越给你洗白?”
牧潇潇:“这不叫洗白,我本来就没有黑过。
我现在身上虽然没有妖气,但我到底不是人,这一点儿不足以让daboss放过我,若是有方越证明我是个好妖jing,哦不,好狐仙,daboss不会当场杀我,但是以他的x子又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妖物,所以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就是他将我带走。”
小白惊叹一声:“亲ai哒,你算计得真好!”
这天傍晚,一年轻男子路过城里的巷子,在察觉到什么的时候,他不禁偏了偏头,望过去的方向正是方宅。
因为这男子的装扮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街巷上的百姓纷纷看了过去。
在看清这男子的相貌时,众人眼中不禁闪过惊yan之se。好俊的儿郎!
这男子穿着一件非常朴素的灰se中短袍,一根藏蓝se的布巾搓成一gu缠在腰间,箍显出他好看的腰身,也愈发显得他身姿颀长挺拔,粗布长k下套着一双陈旧却很g净的黑se长靴。
他左肩背着一个软瘪的包裹,右肩则背着一排剑套,三把长短不一的剑cha于其中。
一般习武之人使剑不使刀,使刀的话便鲜少再使剑,可这人明明背负三把剑,右手却还握着一柄带鞘的大刀,那大刀被他当成了拐杖,在地上一磕一碰间发出短促的划刮声。
正是这身格格不入的装扮让周围的人多看了一眼,却不想看到了一个长相如此出se的男子。
他们这里也有许多好儿郎,如方家那位年轻的举人,便是城里出了名的青年才俊,可却完全没法跟这位年轻人相b。
男子的那张脸异常英俊,哪怕穿着粗布麻衣,哪怕头发未束,凌乱地披在了肩上,也无法遮掩他身上那gu不似凡夫俗子的气质,只是这人面无表情,周身似散发出一gu无波无澜的si气,整个人看起来实在没什么生气。
傍晚,天se已经开始变暗,是以众人没有注意到,男子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黯淡无光,且看东西的时候没有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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